指定鉴定提交包含问题、检材清单及检验条件的裁定或决定书。移交办理实物检材的清单、包装、标识及接收文件。比对保留比对样本的来源及取样信息。意见书评审核查此前鉴定意见时,请提供检验部分、附件及初始材料。裁判法院将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一并评价;不事先承诺裁判结果。